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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可以退房理由有哪些?”

商品房,退房,理由,有哪些
    • 2024-04-24
      一、 根据合同解除退房合同解除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根据合同的约定。第二类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一类解除合同的理由常见的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都明确约定了交房期限,将来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则购房者可以选择适用解除合同这一条款。但要注意的是有些开发商会在条款中附加一个时间期限内,即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行使视为放弃行使合同解除权。如果可能的话,购房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些其他的解除合同的事由,比如一些不构成根本违约的事由,再如达不到购房者的特殊要求等等,还有就是出现一些不确定的情形出现。第二类解除合同的理由我们根据法律规范整理。1、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的公平、诚实信用基本原则主张情势变更解除合同。2、 根据《合同法》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二)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 2024-04-27
      退房理由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退房理由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退房理由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退房理由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退房理由5: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退房理由6: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退房理由7: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退房理由8: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退房理由9: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退房理由10: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退房理由11: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退房理由12: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退房理由1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退房理由14: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退房理由1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退房理由16:商品房销售后,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退房理由17: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以上就是对“购房者退房的理由有哪些”“哪些情况下可以退商品房”所做的解答。没有人买房子是为了退的,一般都是因为买到的商品房与预想的不一样,才会要求退房。因此,购房者最好在购房合同中把与房子有关的问题都规定清楚,并且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做到,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当然,开发商也不是吃素的,在合同没有做出相应约定的情况下,购房者必须从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法条里寻找退房的机会,这个任务最好还是交给律师来完成,毕竟他们对法律才是真正的专家。
    • 2024-04-25
      一般不能退房,以下6种情况除外一、延迟交房  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没有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三、开发商证件不全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四、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  地基沉降超允许值、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等质量问题,检测机构核验属质量不合格的。  六、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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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什么情况下退房?退房理由解析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后,除因借款不能致使实行不能的情况外,该合同通常都需要实行,很难退房。法定免除买房合同的理由首要是根据买房意图失败,下边下边为您解析退房的合理理由。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完成购房合同意图的,买房人有权免除合同。2、卖方明示违约。在实行期限届满前,房子卖方清晰标明或许以自个的行为标明不实行首要债款的,即卖方清晰标明将不交给房子的,买房人有权免除合同。3、出售后又典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结后,卖方未奉告买方又将该房子典当给第三人致使买方购房合同意图不能完成的,买房人有权免除合同。4、一房二卖。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结后,卖方又将该房子出卖给第三人致使买方购房合同意图不能完成的,买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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